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机关和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3 19:34:25

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机关和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
京人社工发﹝2011﹞332号
2012年01月10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各用人单位:

   为保障我市所属国家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国家机关和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国家机关和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