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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5号)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办法》,现下发执行。此前,已经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且未超过实行年限的企业,须在2004年12月31日前报注册所在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新核准。  ...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
  • 京劳社职介发[2003]136号   颁布时间:2003.07.29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首都发展环境,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台港澳投资者提供就业便利,现就简化办理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在京就业手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 关于对北京博爱门诊部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通报京人社医发〔2010〕145号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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