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单位集体户口如何购房及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20-05-15 08:58:37

1-2005150Z50Q32.jpg

北京市单位集体户口视为京籍家庭,单身可以购买一套住宅,已婚可以购买两套住宅。


(注:非本市户籍人口因就学迁入学校北京集体户口的,不能视作京籍户籍家庭)


购房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已婚需提交夫妻双方的)


(2)婚姻证明(未婚不提供)


(3)拟购房人签字的资质审核必备单和《购房承诺书》。


(4)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盖公章和本人页原件。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身份证、户口本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实际婚姻状况必须与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致并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等有效证件,若不一致需要手写声明。


注意事项:


1. 资质审核


资质审核的时候,城镇居民户口户口本地址与身份证地址,同省同市即可。单位集体户口则需要户口本地址与身份证地址保持一致,否则不能通过资质审核。


2. 只能出有资质一方的房本


在北京,无论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无购房资质的一方不能在房本上单独署名。因此,已婚的单位集体户口家庭的买房,产权证上只能写有资质一方或是夫妻双方的名字。


例如,一个已婚无房家庭,男方北京单位集体户籍,女方为外省户籍,按京籍家庭提交的资质审核。买房后房屋的产权人只能是男方单独产权或夫妻共有产权,不能是女方单独产权。如果女方要出单独房本,则需要女方为申请人且在京已连续缴纳60个月社保或个税。


3. 落户


获得房屋产权后,办理落户手续时,集体户口迁移首先得征得单位同意,让单位开具迁移手续,然后需携带相关材料去房屋管瞎派出所办理迁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