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介绍:
1、代办保存、管理人事档案
2、接收零散材料归档咨询
3、代办人事档案的调转手续
4、代办接收党组织关系
5、开具婚育及人事证明信咨询
6、户口进京开具“同意接收函”
7、新建档案、死档激活等
存档条件:
1、个人委托应具有北京、外埠个人户口(非集体户);单位委托应具有城镇户口
2、无违法违纪行为,且档案在本市原单位或其他存档机构
3、法定劳动年龄内(男60女55),已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正常流动人员
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条件人员无法提供相关存档服务:
1、北京农村户口人员
2、临时性集体户人员